

教育大计,教师为本;教师之德,教育之魂。为深化师德师风建设、守护纯净育人环境,我校发布师德行为“十严禁”通知,为教师履职划定明确底线,事关每一位教育工作者,诚邀各位速览学习、严格践行!

1.严禁受雇(聘)于校外培训机构并获取报酬;
2.严禁自办托管或者辅导班并从中牟利;
3.严禁收受家长赠与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;
4.严禁组织并参与家长组织的各种名义的宴请;
5.严禁向学生集体推荐教辅材料并从中牟利;
6.严禁体罚、变相体罚、侮辱、谩骂、歧视学生;
7.严禁公开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,不得依照考试名次给学生排座位;
8.严禁向家长借钱款或者请托家长为个人办事;
9.严禁不批改作业,杜绝给学生和家长布置批改作业任务的行为;
10.严禁上课上自习迟到、早退、接打电话、玩手机。
对违反师德的教师,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诫勉谈话、警告、取消岗位晋级及职称评聘资格,直至解聘处理。
举报方式:
电话:0350—3303601
邮箱:XZSWGY****@126.com


师德为立教之本,师风为育人之基。愿每一位教育工作者严守职业底线、践行育人初心,以高尚师德浸润学生心灵,用清朗师风护航教育远航,共同守护纯粹的育人环境,书写教育事业的美好篇章!
end

编辑丨智 蛟
审核丨巩莉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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